溫泉門票多付款項的原因何在?商家為何不愿及時退款?
本人連續購買了三張溫泉門票。由于時間緊迫,在購票時我未加留意,直至使用后才發現實際支付金額與票面金額不符。經核實,第一張票因使用了 10 元優惠券,實際價格為 79 元,而后兩張則按照 89 元的價格收取。由于這三張票是一起支付的,所以我需要重新購買三張門票。在我要求商家退還多支付的 353 元時,他們只同意退還 353 元。在我持續聯系了兩天并進行投訴后,商家才將款項退回。在此提醒大家,付款后務必仔細核對金額,以免出現退費的麻煩。今后,我將不會再光顧這家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