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底,上述人等被當地檢察院起訴,檢方建議,兩名被告人應分別獲刑2年和5年,并處罰金。2018年2月1日晚,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對該養生指壓會所進行檢查,現場抓獲被告人吳某、劉某、5名賣淫女,以及3名嫖娼人員,吳某、劉某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為擴大經營,安徽馬鞍山一養生指壓會所組織賣淫。2018年初,在當地公安局查處期間,該會所股東妻子向一名警察行賄,之后成功逃避打擊。去年底,上述人等被當地檢察院起訴,檢方建議,兩名被告人應分別獲刑2年和5年,并處罰金。
該會所股東吳某在組織兩名婦女賣淫活動中,獲利20余萬元。
其妻子在吳某被警方抓獲后,向辦案民警行賄。之后,致吳某得以逃避打擊,繼續經營會所。會所大堂經理劉某,在明知會所組織賣淫的情況下,仍長期接受聘用,工作期間獲利3萬余元。
近日,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對二人提起訴訟。

根據起訴書,吳某生于1988年,中專文化程度,為安徽一裝修公司施工監理。曾因犯尋釁滋事罪,于2016年8月12日被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7年1月8日刑滿釋放;因容留他人賣淫,于2017年5月2日被馬鞍山市公安局霍里派出所行政罰款五百元。
2017年5月,被告人吳某入股經營位于馬鞍山一家養生指壓會所。為擴大會所經營,吳某先后招募并組織多名賣淫女,在該會所內,向顧客提供賣淫服務。
該會所的大堂經理劉某今年29歲,中專文化程度,馬鞍山一家地產公司銷售員。他在明知該會所組織婦女賣淫的情況下,仍接受被告人吳某的聘用,于2017年7月至會所擔任大堂經理,負責記賬、收銀及給賣淫女安排服務項目等事宜,在會所工作期間共獲利31200元。
2018年2月1日晚,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對該養生指壓會所進行檢查,現場抓獲被告人吳某、劉某、5名賣淫女,以及3名嫖娼人員,吳某、劉某到案后均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案發后,被告人吳某的妻子康某某通過胡某某向辦案民警行賄,致使吳某逃避打擊,并繼續經營該會所至2019年年底。經查,被告人吳某從組織二人賣淫活動中,獲利201442元。
2021年12月27日,被告人吳某家屬代為退出違法所得201442元。次日,被告人劉某退出違法所得31200元。
花山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吳某在養生指壓會所先后組織多名賣淫女從事賣淫活動,涉嫌組織賣淫罪。被告人劉某明知他人組織賣淫,仍然積極提供幫助,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
被告人吳某、劉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花山區檢察院建議,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二萬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如通過社區調查評估無社會危險性,可宣告緩刑。
九派新聞記者 王佳箐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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