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人于海義回答公訴人、辯護人和審判長提問稱,他是該店足療技師,以前為被害人做過足療。公訴人認為有周旋余地屬防衛過當辯護人表示應換位思考庭審直播顯示,該案公訴人表示,當天2時許,被害人呂某想進入足療店接受服務,但因已過營業時間,被告人于海義未給開門,二人因此發生爭吵,呂某通過推拽門,進入室內,其行為為未經他人同意的非法侵入。...
11月15日上午,“殘疾按摩師反殺案”由遼寧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都記者從庭審直播獲悉,被告人于海義系某足療店技師,持有四級殘疾證,2018年9月18日2時許,其持刀刺中一名在非營業時間強行進入店內的酒后男子,致其死亡。該案因涉及“正當防衛”的標準引發關注。
刺傷凌晨入店男子致其死亡 事發后曾向家人表示想自殺
11月15日上午,遼寧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撫順市看守所法庭開庭審理該案件。

被告人于海義回答公訴人、辯護人和審判長提問稱,他是該店足療技師,以前為被害人做過足療。足療店的關門時間是0時,事發時他已脫衣服睡覺,后被敲門聲驚醒。當時足療店的燈已關閉,足療店門口沒有路燈,側面有路燈,無法判斷敲門者的身份。他曾隔著玻璃跟被害人有過交流,但沒注意他手里是否有工具。此外,他捅刺了一刀致對方倒地后,沒有實施其他攻擊行為。所用刀具是平時用來切熟食和水果的。
庭審現場播放的店鋪監控視頻顯示,于海義與被害人接觸時室內燈光處于關閉狀態。醫院監控視頻和多名證人證言顯示,事發后于海義跟隨救護車到了醫院。
據于海義前妻證言,2018年9月18日9時30分左右,她的兒子打來電話,稱于海義在電話中說要自殺,并讓他把家人照顧好。她給于海義打電話時,后者稱正在父親墳前,不想活了。
公訴人認為有周旋余地屬防衛過當 辯護人表示應換位思考
庭審直播顯示,該案公訴人表示,當天2時許,被害人呂某想進入足療店接受服務,但因已過營業時間,被告人于海義未給開門,二人因此發生爭吵,呂某通過推拽門,進入室內,其行為為未經他人同意的非法侵入。根據監控錄像,呂某進入室內后試圖擊打對方,其行為屬于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公訴人認為,事發時光線昏暗,雙方隔門而立,于海義難以準確辨別敲門者身份,而呂某反復推門拽門,并有辱罵行為,于海義認為對方對自己有攻擊性和侵害性,較為合理。
公訴人表示,呂某并非無故滋事,其進入店內時對于海義人身權利的侵害尚屬輕微,于海義有報警的時間與周旋的余地。呂某的行為未對其人身安全造成嚴重侵害,于海義卻選擇使用刀具刺其腹部,造成其死亡的嚴重后果。于海義的行為具有防衛的正當性,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屬于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公訴人提出,因于海義有救治和自首情節,案發后用白布對呂某受傷部位進行包扎,并隨同120急救車到醫院對其進行救治。后到公安機關進行投案,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應依法認定為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辯護人認為,不能要求防衛人在短時間內判斷出暴力行為的犯罪性質?!拔覀儾荒芤蠓佬l人是一個冷靜、理性的旁觀者,而是要還原到防衛人所處的境遇換位思考,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和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實施剛好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p>
該案審判長表示,法院將另行公告宣判時間。
采寫:南都見習記者 林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