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10月29日,于海義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法院認為其防衛(wèi)過當(dāng)。男子深夜強闖足療店被刺死2018年9月18日2時07分,位于撫順市新?lián)釁^(qū)五道街的炫驛足道休閑館已經(jīng)閉店一個多小時,一陣敲門聲響起,驚醒了在足療店一樓睡覺的按摩師于海義。...
作者|史東旭
編輯|陳思
遼寧撫順殘疾按摩師于海義因“反殺”強行入室男子致其死亡,一審獲刑4年。于海義與家屬認為是正當(dāng)防衛(wèi),不服判決上訴。9月10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宣判,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于海義姐姐表示,于海義和家人均不服法院判決,將向法院申訴。
三年前,一名醉酒男子深夜強行進入店內(nèi),被于海義用折疊刀刺傷。于海義將男子送醫(yī),但其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2020年10月29日,于海義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法院認為其防衛(wèi)過當(dāng)。于海義及其家人認為,于海義身患殘疾,用折疊刀刺傷強行破門而入的顧客應(yīng)屬正當(dāng)防衛(wèi),且在刺傷男子后,將其送往醫(yī)院救治。
因不服法院判決,于海義及其家人上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20日,該案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第10提審室開庭審理,未當(dāng)庭宣判。
男子深夜強闖足療店被刺死
2018年9月18日2時07分,位于撫順市新?lián)釁^(qū)五道街的炫驛足道休閑館已經(jīng)閉店一個多小時,一陣敲門聲響起,驚醒了在足療店一樓睡覺的按摩師于海義。他走到門口透過玻璃門認出敲門的人是52歲的羅昆。于海義曾給羅昆做過幾次足療,有些面熟,他感覺羅昆好像喝了些酒。
羅昆一邊喊著開門一邊用力敲門,只穿平角內(nèi)褲、赤裸上身的于海義向羅昆解釋說“關(guān)業(yè)了,不營業(yè)了”。羅昆態(tài)度強硬地說,“告訴你趕緊給我開門,我要做按摩”。于海義再次解釋說“我沒有鑰匙,開不了門”后,羅昆開始罵人,并說“趕緊給我開門,不開門就弄死你”。于海義回絕道“開不了,我沒有鑰匙”。
炫驛足道休閑館的玻璃門是用鎖鏈從室內(nèi)門把手中間穿過后上的鎖,并不牢靠。于海義回到店內(nèi)取出一把折疊水果刀。此時,羅昆已進入店內(nèi),開始推于海義,兩人互相推搡過程中撞倒了大廳門口的燈箱。
2014年11月3日晚上的一場嚴重車禍后,于海義被認定為肢體四級殘疾
因光線較暗,于海義隱約感覺羅昆手里拿著一個類似磚頭的四方形東西想拍他。但還沒等羅昆拍到于海義,于海義右手拿著的折疊刀已捅向了羅昆的肚子。羅昆隨后倒地。
于海義找來一塊白布綁在羅昆肚子上,叫另一名女按摩師打了120急救電話。急救車趕到后,他和另一名男按摩師隨同救護人員一起前往撫順市礦務(wù)局醫(yī)院。其間,于海義曾向醫(yī)生詢問羅昆情況,醫(yī)生說患者很大概率救不活。
隨后,于海義帶著折疊刀去了父親墓前,想結(jié)束自己的生命。自殺前,他給17歲的兒子打了電話做最后告別,兒子勸他自首。當(dāng)天上午9時30分左右,于海義前往派出所自首。
遺憾的是,羅昆最終未能搶救過來。后經(jīng)鑒定,羅昆系被帶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系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
防衛(wèi)過當(dāng)之爭
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于海義于2020年9月18日17時被警方刑事拘留,羈押在撫順市第一看守所。
2020年10月29日,于海義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賠償死者家屬經(jīng)濟損失3.5萬元。案件審理期間,法院曾3次延長審理期限。
法院認為,被害人羅昆于凌晨二時許,不顧于海義勸阻用力推拽已經(jīng)打烊的足療店大門,強行進入一樓門廳,于海義針對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持刀攮刺羅昆腹部一刀,并致被害人死亡。于海義的行為具有防衛(wèi)性質(zhì),但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于海義辯護人曾提出被害人羅昆采取強行破門方式入戶,屬于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構(gòu)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于海義的行為是正當(dāng)防衛(wèi),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dāng)。法院則認為,被害人強行進入的足療休閑館為經(jīng)營場所,并非住宅,且被害人羅昆沒有攜帶任何兇器,也沒有與于海義有身體接觸。于海義已認出羅昆是曾到足療店消費過的顧客,在被害人進入門廳時,于海義并非面臨嚴重不法侵害,卻持尖刀捅刺羅昆腹部,其防衛(wèi)行為并非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且造成了被害人羅昆死亡的后果,行為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羅昆死亡的嚴重后果,屬防衛(wèi)過當(dāng),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2018年9月30日,于海義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逮捕
“深夜在不允許進入店內(nèi)的情況下,辱罵、暴力破鎖強行進入室內(nèi)。防衛(wèi)過程中我弟弟只捅了對方一刀,并且之后還將人送到了醫(yī)院。”于海義姐姐說。因不服法院判決,于海義及其家人上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年7月20日,該案在撫順市看守所第10提審室開庭審理。但因沒有備齊手續(xù),于海義家人未能進入庭審現(xiàn)場,只能在看守所外等候。
于海義的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wù)所律師殷清利認為,被害人以強行破門的方式進入室內(nèi),是嚴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于海義持刀反擊,屬于無限防衛(wèi)權(quán),不需負刑事責(zé)任。另外,被害人強行進入足療店,已構(gòu)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于海義的行為應(yīng)屬正當(dāng)防衛(wèi)。并且該案在一審時,并沒有對于海義的救人行為做出量刑裁定。
“半路出家”的殘疾按摩師
“我兒子快回來了。”最近幾天,73歲的張貴榮越加頻繁地向家人念叨著看守所里的兒子于海義,她期盼兒子能早日回到家中。于海義的姐姐準備好了新衣服和鞋,希望弟弟回來后換上,寓意新的開始。
張貴榮最惦記的,就是小兒子于海義。于海義在家中排行老三,其上還有哥哥和姐姐。于海義出事后,張貴榮只在法院一審開庭時看見過一次兒子,此后再沒見過,也沒通過電話。身為母親,她最擔(dān)心的是兒子的身體狀況。
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簽發(fā)的殘疾人證顯示,于海義為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四級。于海義的殘疾源于2014年11月3日晚一場嚴重車禍,造成他鎖骨、髕骨、骨盆等13處部位骨折。經(jīng)治療,于海義雖然保住了生命,但落下了終身殘疾。
于海義逐漸康復(fù)后,還因車禍后的復(fù)發(fā)癥做過幾次手術(shù)。所幸,車禍后的于海義除了步行緩慢,偶有身體疼痛仍需藥物維持以外,在生活上完全能夠自理。
2017年,于海義試著開始找工作。他在停車場做過收費管理員,在水果店賣過水果,但因為身體上的不適和疼痛,沒做多久只能辭職不干。
時至今日,于海義曾工作過的炫驛足道休閑館依舊保持著原來的面貌,還是對開的玻璃門
為了不給家里增添負擔(dān),還清之前因為治病欠下的外債,于海義決定去學(xué)習(xí)足療。經(jīng)過近一年學(xué)習(xí)后,經(jīng)人介紹,于海義開始在炫驛足道休閑館工作。那段時間,于海義每天中午12點工作到晚上12點,因為離家較遠,也為了多賺些錢,他很少回家,吃住都在店里。
于海義姐姐還記得,弟弟那時工作很辛苦,都是績效工資,雖然賺的不多,但每個月都會給她500元錢。
于海義出事時,他兒子只有17歲,差一年中職畢業(yè),受到父親事情影響后無心繼續(xù)讀書,只好出門打工。據(jù)于海義姐姐介紹,她侄子目前在沈陽市的一家餐館打工,孩子曾告訴她,希望靠自己攢一些錢后,可以繼續(xù)上學(xué)完成學(xué)業(yè)。
(文中人物羅昆、張貴榮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