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王某某負責管理運營,宋某負責財務管理,劉某負責接待工作,并雇用王某(39歲,江蘇人)對技師進行招募管理工作,再雇用楊某(29歲,貴州人)、郭某(25歲,十堰人)二人待客引路,當晚共組織旻某、韋某、劉某、向某、羅某等多名女子為蘇某、陸某、肖某、馬某提供價格不等的色情服務。...
十堰北京南路一養(yǎng)生館,對外打著“養(yǎng)生”招牌,卻給進店客人提供色情服務。9月6日晚11點,茅箭區(qū)分局人民路派出所雷霆出擊,對該養(yǎng)生館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抓獲4對正在進行色情交易的男女,帶回涉案人員16人。
人民路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這家位于北京南路的養(yǎng)生館,表面上提供按摩、足浴等服務,實際上卻從事見不得人的勾當。經過數(shù)天的暗中摸底調查,民警發(fā)現(xiàn)這家養(yǎng)生館,一直營業(yè)至凌晨4點,有多個包廂。大廳及入口處裝有監(jiān)控攝像頭,以逃避警方打擊。
9月6日晚上11點,人民路派出所共出動20余名警力前往該養(yǎng)生館,前后門分別由兩人蹲守,其余人沖進養(yǎng)生館內,直接在18個包廂中的四個房間內一舉查獲4對正在進行色情交易的男女,民警一舉將工作人員在內的16人帶回派出所。
經審訊,該養(yǎng)生館是由宋某(35歲,河北人)、劉某(33歲,遼寧人)、王某某(41歲,河北人)以入資占股按比分成會所盈利的方式共同經營。王某某負責管理運營,宋某負責財務管理,劉某負責接待工作,并雇用王某(39歲,江蘇人)對技師進行招募管理工作,再雇用楊某(29歲,貴州人)、郭某(25歲,十堰人)二人待客引路,當晚共組織旻某、韋某、劉某、向某、羅某等多名女子為蘇某、陸某、肖某、馬某提供價格不等的色情服務。
目前,抓獲的16人已接受審訊,均對自己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中宋某、劉某、王某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14日處罰,王某、楊某、郭某和保安周某分別被處以13日、4日、3日的行政拘留的處罰。其他人員被處以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十堰廣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