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民張先生認為沒有專門張貼監控警示的必要,“大街上到處都是攝像頭,都是公共場所,貼不貼沒有區別。”攝像頭購買“零門檻”一場個人隱私與安全的博弈記者在購物平臺上搜索攝像頭關鍵字發現,價格從50元至數千元不等,可以隨意購買到。...
極目新聞記者 黃永進
實習生 董彥希
當你走進一家超市或餐廳,是否留意過天花板或角落里的攝像頭,正360°無死角地監控著每個區域,無論是人們的動作亦或表情,正被攝像頭一收眼底……隨著城市安全監控系統越來越發達,攝像頭承擔起了相應的治安保護功能,有關公共場所監控知情權和隱私權的話題也越來越多。

一不小心被“偷拍” 監控應更人性化
今年2月,浙江某地兩名女子到足浴店做SPA時,就因商家未提前告知房間內有攝像頭而引發糾紛。當事雙方各有說法:女子擔心被侵犯隱私,商家回應稱按照監管要求安裝且已在公安機關備案。
連日來,記者相繼在武漢大中小型商場、超市、餐廳、副食店等經營場所走訪調查時發現,此類公共場所均安裝有監控設施,少則一兩個、多則幾十個,但多數經營場所未在入口處或明顯位置加設監控警示語。
部分商家表示,監控設施主要是為了防范偷盜等不法行為的發生,在產生糾紛等突發狀況時可起到有效的證明作用,于消費者而言也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人們在監控下總會對自己的行為更謹慎小心,對我們經營者來說,預防總比事后查監控要省事得多。”商戶李先生說。也有商家認為監控警示是多此一舉,對經營并無影響。

消費者也不乏兩種聲音。市民張先生認為沒有專門張貼監控警示的必要,“大街上到處都是攝像頭,都是公共場所,貼不貼沒有區別。”00后職場新人小范則說:“在餐廳、超市等公共場所人性化地設置監控警示語,一方面會對不法分子起到震懾作用,另一方面也會讓消費者感到心安。假如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現監控,多多少少會產生被偷拍的感覺。”
小范認為,一句善意的提示或許能避免很多糾紛,“怕走光的人可以把自己裹得嚴實點;反感鏡頭的人也可以離遠一點。”
攝像頭購買“零門檻” 一場個人隱私與安全的博弈
記者在購物平臺上搜索攝像頭關鍵字發現,價格從50元至數千元不等,可以隨意購買到。可謂是“零門檻”。
湖北黃岡的小方只身一人在廣州學習和工作,她對涉及人身安全和隱私的問題非常注意。小方說,當她在酒店住宿或在更衣室換衣服時,會尤其注意室內是否有攝像頭,“每次進更衣室前,我都會到處找一找有沒有隱蔽的攝像頭;住酒店時也會注意室外攝像頭的位置,目前為止還沒發現過不合理的地方。”
記者走訪時發現,大部分經營場所的攝像頭一般安裝在門口或室內上方的墻角處,比較容易發現。市民程小姐也告訴記者,她在商場、便利店、餐館、足浴店等場所的公共區域都見過攝像頭,但網上隨處可見的攝像頭買賣也讓她感到些許擔憂,“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是為了市民安全考慮,但除此之外哪些人還會購買,買來后又用在什么地方卻沒有明確的流向,市民的隱私又該如何保護?”
已有明文規定 侵犯隱私將受嚴懲
雖然大部分攝像頭用于安全,但對于監控設備是否涉嫌侵犯隱私也有相關法律出臺。
我省于2016年出臺的《湖北省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第361號令)》顯示,公共視頻系統攝像設備的安裝,應當做到設備位置固定、攝像范圍相對固定,并設置明顯標識。禁止在旅店業客房內;集體宿舍、公寓房間內;哺乳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化妝間、衛生間等可能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建設、安裝公共視頻系統。對屬于公共視頻系統禁止安裝范圍而擅自安裝公共視頻系統和其他視頻設備的個人或企業,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懲。
采訪中多位受訪者表示,很擔心自己的日常生活成為別有用心之人的“直播”內容。廣東深圳來漢工作的小呂表示,假如遇到經營場所監控設施侵犯到自己隱私的情況,他將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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